办公地址: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后渠河村
咨询热线:010-58546069
北京顺义报废汽车解体厂
办公地址: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后渠河村
咨询热线:010-58546069
北京市汽车报废拆解厂是北京市车管所认定并监管的,主要从事汽车报废 拆解汽车 北京市汽车报废拆解厂 热线电话:01058546068
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引发事故,应承担何种责任,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为您解读,法邦网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交通事故方面的咨询,法律辩护等优质法律服务,找专业律师就上法邦网。
擅自出卖报废车辆,买方不小心发生车祸,是不是与卖方有关系,如果有关系,应承担何种责任?下面为您介绍一则案例。
案情简介: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引发事故
2014年3月9日,金川乡农民罗某以4380元的价格,买下了邻村洪某的一辆无牌报废的拖拉机。第二天,罗某的亲戚王某驾驶拖拉机至“胎盘石”路段时,让罗某学习驾驶,自己在副驾驶位置指导。因操作不当,拖拉机行至不远就从公路左侧坠入河中,王某当场死亡,罗某身体受伤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罗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。
3月29日,罗与王的家属达成协议,罗某赔偿39000元。6月28日,歙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罗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10月9日,王的妻子和两个儿子把出卖拖拉机的洪某告上法庭,认为洪的出卖行为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,请求赔偿各项损失的30%合人民币40000元。而洪认为,他出卖的只是废品,只能与罗发生买卖关系,根本与原告主张的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,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。
法院审理: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应承担相应责任
本案中,被告违反国家报废车辆回收强制性规定,擅自出卖报废车辆,导致报废车辆上路行驶,客观上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险隐患,被告的出售行为与罗、王的共同危险行为间接结合,实际导致了车毁人亡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,被告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力间接结合,判定被告承担该起事故的15%责任,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18479.74元。
律师说法:擅自出卖报废车应承担何种责任
间接结合侵权形式是共同侵权的一种,是指由动态行为和静态行为相结合组成的,当然这里的动态与静态只是相对概念,其参照是损害结果发生的过程。具体一点说,侵权行为原因力一部分是主动实施了某行为,该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成为可能,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。本案中罗某的违法驾驶是主要原因;另一部分原因力是为损害发生提供了条件,这一原因力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,是损害发生的间接原因,二者结合在一起造成了损害事实。本案被告违反了国务院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、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”的强制性规定。
以上就是擅自出卖报废车辆引发事故,应承担何种责任的案例介绍,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。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,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,建议最好事先咨询交通方面的专家律师,以少走弯路,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。